近年来,康乐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中遵循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原则,坚持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长远规划、分步实施”方针,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保护。
经过普查采录,康乐县境内有1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,其中,莲花山花儿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“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”项目;民族舞蹈师公旋鼓舞、民间美术麦秆贴画、传统工艺竹柳编织、关北制香、游艺体育竞技回族驯鹰、元宵送火把、吃拉杂、赶旱魔、人生礼俗咂酒、吃八宿、搭喜花儿、喊哈来目、消费习俗珍珠空心汤、油果等14项被列为临夏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。
责任编辑:马婷